101年度臺南市議會第一屆第四次定期大會本(10/9)日由建設部門(環境保護局、衛生局)進行業務報告及質詢,市議員李退之針對即將上路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提出質詢,要求環境保護局與衛生局儘速完善宣導、確保相關配套機構、人力到位,並針對工業區旁學校設置監測點,以確保市民與下一代學童的健康。
公布一年後,「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將於今年11月23日正式實施,第一階段要推動的空間包括學校及教育場所、兒童遊樂場所、醫療場所、老人或殘障照護場所。市議員李退之表示其中最需注意的是位在工業區旁的學校,即便學校本身做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但萬一旁邊的工廠排放含有汙染物的廢氣,學童的健康一樣受到威脅,因此要求環境保護局協助工業區旁學校設置空氣品質監測點,衛生局也必須定時為這些學童安排公共衛生檢查。
市議員李退之並表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罰則相當重,限期未改善者,將處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更特別的是在改善期間必須於場所入口明顯處標示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未依規定標示也得罰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如此「洗門風」的處罰方式,對於未來也將納入管理的商業場所,例如KTV、釣蝦場、百貨公司與戲院等人潮眾多的場所勢必會有相當大的影響,同時社會大眾的心理、消費習性也將造成改變,因此要求環境保護局、衛生局務必做完善宣導,讓業者都能夠了解與配合。
市議員李退之並小結3點訴求,要求臺南市政府必須儘速做好相關配套的規劃,務必在「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實施同時讓相關人力、機構與設備到位。並廣為宣導,包括該如何管理、罰則與特別的標示處罰方式。另針對工業區旁的學校,也必須協助設置空氣品質監測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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