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時事議題] 捍衛勞動人權 保障居住正義

臺灣房價飆漲、薪資水準倒退。內政部營建署日前公布改採實價資料計算的房價所得比,全國平均為8.37倍,臺北市15.1倍超過香港的14.9倍,南部二都的高雄市為7.34倍、臺南市為6.35倍,依美國顧問業者Demographia標準,超過5倍仍是極度負擔不起。市議員李退之於本日(4/30)勞動節前夕,與各工會團體提出一起「勞工要有個家」的訴求,平地原住民參選人李美素則提出原住民意外險的構想,要求臺南市政府提出具體做法,提供勞工朋友有合宜的住宅與居住正義,以及原住民朋友的意外險保障,甚至未來拓展成為市民保險。

高漲房價與倒退薪資
市議員李退之表示,雖然不如雙北誇張,但縣市合併改制至今臺南市平均房價漲幅接近20%,依據臺南市房地產市場指數報告指出,臺南市的平均住宅單價也在去年(2013)初就突破10萬元。在這實質薪資到退16年的景況之下,無屋者、年輕人望屋興嘆,甚至造成不敢結婚、不敢生孩子,市議員李退之表示市政府應提出有效抑制房價政策。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勞安福利科莊政憲科長表示,目前臺南市政府以內政部營建署的租金補貼政策為主,家庭年所得未達89萬元者可提出申請,包括每月租金4000元、2200萬元零利率房貸或者最高80萬元以內的住宅修繕費用等三種方式。

落實實價正義與租稅正義
市議員李退之也認為,市場訊息公開是健全房地產交易最基本的條件,實價登錄的意義就是要讓購屋者能了解不動產市場價格和交易,避免被有經驗的賣方剝削,但今年初地政士法修法爭議卻也破壞這層意義。同時也影響租稅正義,讓原本稅率就已經偏低的房屋稅與地價稅,因為未實價登錄的低價,造成更低的稅收。臺南市政府應該想辦法達成實價登錄、實價課稅,並藉由分級稅率來增加房地產投資者的稅收,藉由房屋、地價兩項地方稅來突破財政窘困的狀況。

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新營分局楊忠衛主任表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423日已一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法,非自住房屋稅提高區間至1.5%3.6%,自住房屋稅維持1.2%不變,未來三讀通過實施後,臺南市政府可調整相關辦法或條例,來抑制房價的炒作。

捍衛原住民勞工權益
平地原住民參選人李美素則表示,臺南市境內的原住民都是外縣市移入各別的小家庭,且絕大多數為勞動人口,市政府除了應該盡力媒合、要求企業卻實任用一定比例的原住民,保障原住民工作權外;更建議針對原住民朋友,實施保額100萬的意外險政策,萬一家中唯一的工作人口發生意外,全家不至於頓時失去經濟來源。

臺南市民族事務委員會蕭博仁代理主委回應,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於扁政府時代立法推動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朋友的意外保險專案,保額雖然只有30萬元,根據保險法的大數法則來說仍有相當意義的保障,未來將持續向中央建議提高保額或廣納更多族人,臺南市政府的部分則須視財政狀況再做研究。

照顧弱勢,開發社會住宅
市議員李退之也建議,除了相關法規、政策上的調整,實質的建設仍然要做,臺南市還有許多市有地可以利用,以標設地上權的方式與建設公司合建社會住宅,是一個可行,而且市政府可能不用出資的方式,而不是一昧靠賣地來增加收入。市議員李退之表示,臺南市政府各局處應該通力合作照顧基層,更注重勞動人權、居住正義的追求,勞工必須要有個家,才能讓臺南成為「適合做夢、幹活、戀愛、結婚、悠然過日子的好地方。」


備註1:房價所得比
住房平均價格與家庭年平均收入的比值,用來衡量消費者對於房產的實際購買能力。購屋總價採實價登錄資料,所得則採報稅及主計處公布的經常性薪資,再以中位數房價、中位數所得計算房價所得比。

備註2:地政士法修法爭議
在原來的地政士法中規定,如果地政士沒有依規定申報不動產交易價格,就會受到處分;而在修正後的條文中卻規定,地政士申報登錄房價如果被檢舉或是被查到登錄不實,可以有715天的修正期間;若沒有在修正期間內修正,才會被處罰。雖然這是只一個小小的修法動作,但是顯然會給地政士一個很自由的登錄空間,反正被查到後再改也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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